(2024)甬仑法网拍字第38号
重要提示
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适用的备忘》中相关要求,“法拍房”受让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需按照宁波市限售政策规定限售两年。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30日10时至2024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1.221999.238917.1&user _id=829073545,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天童北路52#-58#的不动产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第0152908号,房屋建筑面积527.47平方米(一楼商业243.3平方米,二楼住宅284.17平方米),对应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08.93平方米;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4年08月16日止,其中一楼商业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即2034年8月16日止)。
评估价:9194000元,起拍价:7355200元,保证金:147104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金诚拍卖”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统一看样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30-10:30,看样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天童北路52#-58#的不动产。有意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574-86771781进行看样预约(需提前一天预约)或登陆访问https://www.chengpw.com/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诚拍网”自助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携带身份证现场进行看样登记,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4年6月11日14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北仑分行,账号:6228400316086743066),付款后请及时致电本院0574-86771781告知,并在缴纳余款七日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 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交付,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银行业务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榭支行,联系方式83037003(戴海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联系方式86876876(曹经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0574-87869881、13505745199(金先生)(如咨询电话未及时回复请联系总公司或者金先生)
咨询电话:0574-86771875(李法官)、0574-86771781(凌)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举报电话:0574-86771801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
网址:www.nbblfy.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慈地恒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房地产估价报告》
拍品名称 |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天童北路52#-58#的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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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依据 |
司法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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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权证情况 |
(2023)浙0206执15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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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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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租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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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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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等相关费用是否存在拖欠情况及具体情况 |
物业、水电等费用,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如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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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厂房、土地等使用、腾空情况 |
已经腾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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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瑕疵披露 |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天童北路52#-58#的房地产及室内固定装修,其中房屋建筑面积527.47平方米(一楼商业243.3平方米,二楼住宅284.17平方米),对应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08.93平方米;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4年08月16日止,其中一楼商业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即2034年8月16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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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3、***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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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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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1、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天童北路52#-58#的不动产 2、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第0152908号,房屋建筑面积527.47平方米(一楼商业243.3平方米,二楼住宅284.17平方米),对应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08.93平方米;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4年08月16日止,其中一楼商业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即2034年8月16日止)。 3、限购情况:按拍卖标的物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司法拍卖房地产的限购政策。 4、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出卖方税款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 5、其他:(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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