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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法拍】宁波中鼎贸易有限公司80%的股权公告
 公告时间:2023-06-16 10:00:00

(2023)甬仑法网拍字第57号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717日10时至20237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1.221999.238917.1&user_id=829073545,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中鼎贸易有限公司80%的股权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符合宁波中鼎贸易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股东的资质要求1、股权为整体拍卖,如标的物有红利等权益产生,买受人自标的物成交次月起享有标的物产生的红利;2、竞卖人的持股比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竞卖后超出持股比例造成过户不能的后果由竞卖人自行承担。3、竞买人应符合监管部门和宁波中鼎贸易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条件,确认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上述相关规定对买受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因标的物的特殊性,法院不对股权变更登记成功做任何承诺与保证,请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市场价:-1257524.61元,起拍价:5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有关竞买人的资格和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向宁波中鼎贸易有限公司咨询。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3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金诚拍卖”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工作。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公告照片、视频仅供参考,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对可能存在的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3728日14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北仑分行,账号:6228400316087245368),付款后请及时致电本院0574-86771781告知,并在缴纳余款七日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交付,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特别提醒: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宁波中瑞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帮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卖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卖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给竞买人提供有可能贷款的信息:只为竞买人提供拍卖成交后可能贷款的银行信息,具体事宜由竞买人与银行自行对接、自己负责,具体操作、能否贷款及应承担的所有风险均与法院无涉:

银行业务联系方式: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榭支行,联系方式83037003(戴海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联系方式86876876,1306632772(曹经理)。

咨询电话:0574-86771754(朱法官)、0574-86771754(杨法官)、0574-86771781(凌)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举报电话:0574-86771801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    

网址:www.nbblfy.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安全三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宁波中鼎贸易有限公司80%的股权

拍卖依据

司法裁定

拍品权证情况

(2021)浙0206执990号

拍品所有人

***公司所有

拍品现状

1、优先购买权人:有

2、抵押权人:无

3、共有权人:无。

4、拍品交付:按现状交付

5、税费:股权过户所涉交易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6、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宁波中鼎贸易有限公司目前未正常经营。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法院查封;2、***公司所有;3、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宁波中鼎贸易有限公司80%的股权

2、竞买人应符合宁波中鼎贸易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股东的资质要求:(1)股权为整体拍卖,如标的物有红利等权益产生,买受人自标的物成交次月起享有标的物产生的红利;(2)竞卖人的持股比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竞卖后超出持股比例造成过户不能的后果由竞卖人自行承担。(3)竞买人应符合监管部门和宁波中鼎贸易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条件,确认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上述相关规定对买受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因标的物的特殊性,法院不对股权变更登记成功做任何承诺与保证,请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4、其他:(具体详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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