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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法拍】存放在温州市经济开发区星海街道金海一道 528号领誉园 1幢2204室房屋内的未装修部分材料
 公告时间:2022-11-28 10:00:00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5日10时至2022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在温州市经济开发区星海街道金海一道 528号领誉园 1幢2204室房屋内的未装修部分材料,主要包括:柜门板、门框线等,具体清单详见附件评估报告,上述动产现已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查封。

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6500元,保证金:1200元,增价幅度:500元。

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本院对该批资产的质量、种类、规格、型号均不做任何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2、交付时数量如与清单数量不一致,相应款项按成交价比例退还,清单明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交付时以现状为准。

3、需买受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提取,所有产生的一切费用本院该不负责。

特别提示,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不看样一般不建议参拍),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欠费等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交付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统一定于2022年12月14日11:00-11:30安排看样,看样地点:温州市经济开发区星海街道金海一道 528号领誉园 1幢2204室房屋内,请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联系电话:0574-56103184。

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浙江金诚”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56103184或登陆访问https://www.chengpw.com/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诚拍网”自助预约(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元,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交易时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人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八、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暂缓、中止或撤回的拍卖,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2年12月2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1400104352150),并在2022年12月26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先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补充报告》。

咨询电话:标的情况咨询:0574-56103016,

预约看样、拍卖流程咨询:0574-5610318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0574-5610317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

网址: http://www.nbjbfy.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注:关于电话咨询,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每个竞买人的合法权隘,特告知以下事项:

    1、已在公告中告知的内容,不再作详尽解释;(竞买者务必仔细阅读公告内容)。

2、对不属于人民法院拍卖范围的问题不作解答,可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8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先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存放在温州市经济开发区星海街道金海一道 528号领誉园 1幢2204室房屋内的未装修部分材料

权利来源

(2022)浙0205执恢427号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季**

 

租赁情况

钥 匙

-

权利限制情况

1、已查封;2、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对象:

存放在温州市经济开发区星海街道金海一道 528号领誉园 1幢2204室房屋内的未装修部分材料,主要包括:柜门板、门框线等,具体清单详见附件评估报告,上述动产现已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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