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的现场报名
起拍价 122,550元
结束时间2020-12-25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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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9.96~24.38(㎡)
起拍价:122550~149720元/个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1时30分,在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桥弄新村汽车库9个,建筑面积19.96~24.38㎡,起拍价122550~149720元/个,保证金10000元/个;
2、桥弄新村自行车房使用权2个,建筑面积3.07~3.75㎡,起拍价2700~3300元/个,保证金2000元/个。
二、集中看样:即日起可与拍卖公司联系预约看样。
三、竞买资格:仅限桥弄新村有产权证的业主,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产权证,经资格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交纳保证金参加拍卖。
四、竞买办法:竞买人可在2020年12月24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内(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汇款时请备注竞买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5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授权他人办理的,授权人与被授权人需一同到办公司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告:
1、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2、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engpw.com/
六、联系方式:
电话:18069007760、15906627640(可直接加微信咨询了解拍卖事项)。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座落 |
用途 |
建筑面积 (㎡)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1 |
桥弄12号D-2 |
汽车库 |
20.14 |
123690 |
10000 |
2 |
桥弄12号D-3 |
汽车库 |
20.42 |
125400 |
10000 |
3 |
桥弄12号D-4 |
汽车库 |
19.96 |
122550 |
10000 |
4 |
桥弄14号D-1 |
汽车库 |
20.2 |
124070 |
10000 |
5 |
桥弄15号D-2 |
汽车库 |
24.38 |
149720 |
10000 |
6 |
桥弄15号D-3 |
汽车库 |
21.03 |
129105 |
10000 |
7 |
桥弄16号D-6 |
汽车库 |
24.38 |
149720 |
10000 |
8 |
桥弄18号D-3 |
汽车库 |
22.77 |
139840 |
10000 |
9 |
桥弄18号D-4 |
汽车库 |
22.44 |
137845 |
10000 |
10 |
桥弄17号D-19 |
自行车房 |
3.75 |
3135 |
2000 |
11 |
桥弄18号D-25 |
自行车房 |
3.07 |
2565 |
2000 |
二、竞买办法:
1、拍卖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下午1时30分。
2、拍卖地点: 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
3、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仅限桥弄新村有产权证的业主,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产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交纳保证金参加拍卖。以套为单位计算,一套住宅仅限竞买一个车库和一个车棚。
4、竞买人须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有效证件,并缴纳拍卖保证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
5、本次拍卖仅按标的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如和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的实物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标的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6、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竞买须知》,了解《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
7、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竞买须知》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8、竞买人应准时出席拍卖会,并凭有效身份证件、保证金收据和竞买号牌入场。竞买号牌竞买人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一个号牌原则上只允许二人进入拍卖会场,若出现报名人数太多,会场无法容纳时,拍卖人提前通知各位竞买人更换场地。
9、竞买人及与会人员,应遵守拍卖会场的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拍卖时若发现竞买人恶意串通,操纵竞价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按《拍卖法》规定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三、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2、竞买人参加拍卖会时,可以根据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自由应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竞买人的应价达到最高报价时,经拍卖师三声报价仍无人再加价的,拍卖师落槌即表示拍卖成交。
3、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正式拍卖会前由拍卖师口头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四、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因长时间空置,如汽车库/自行车房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开裂、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2、标的若有水、气、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或需办理水、电、气开户手续、重新安装的),等不动产权证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后,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等相关过户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汽车库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等数据均出自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的证载面积,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若出现面积或其他证载事项上的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4、本次拍卖的汽车库:
①参加桥弄新村汽车库的竞买人仅限桥弄新村有产权证的业主,以套为单位计算,支付一份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参拍汽车库中的任何一个,一旦拍卖成交即不能再行竞拍。产权证的权利人姓名与参加竞拍的姓名需一致。
②拍卖成交后,汽车库的买受人须全额付款。
③若汽车库现场地址标示与权证坐落、房号不一致,以权证记载为准。
④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得改变汽车库的用途。
5、本次拍卖的自行车房使用权:
①参加桥弄新村的自行车房使用权竞买人仅限桥弄新村有产权证的业主,以套为单位计算,支付一份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参拍自行车房使用权中的任何一个,一旦拍卖成交即不能再行竞拍。产权证的权利人姓名与参加竞拍的姓名需一致。
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享有该对自行车房的使用权,不具有产权,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买受人应按照政府部门或政策要求自行解决。
③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得改变自行车房的用途。
五、过户税费和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汽车库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出方的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均由原产权单位承担;买受人的契税、登记费、工本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汽车库的拍卖佣金为2000元/个;自行车房使用权的拍卖佣金为300元/个。
3、买受人的拍卖佣金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76810188000045992
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六、拍卖保证金
1、成交的买受人:拍卖保证金可转为拍卖成交款。
2、未成交的竞买人: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成交款,成交款直接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76810188000045992
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八、拍卖标的的移交
1、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10个工作日内,携本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到拍卖人处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成交的汽车库,由拍卖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3、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由拍卖人确认到账后开具成交款收款收据,并联系业主单位落实房屋的移交事宜;在上述确认后,由拍卖人通知买受人办理成交款收款收据和《房屋移交通知单》移交手续,买受人凭《房屋移交通知单》、《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携带身份证到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移交后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相关单位核定为准)。
4、标的移交前发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
九、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
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
拍卖佣金和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公司邮箱:jinchengpm@126.com 网址:www.chengpw.com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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