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波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公布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宁波教育考试 2019-04-01 13:59:33
日前,宁波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公布2019年宁波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的通知》,对今年直属高中招生加分项目作了规定。加分项目有哪些?加多少分?赶紧来看看吧!
一、政策类
(一)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6分投档;
(二)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仍执行加6分投档优待;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0号)相关规定,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继续执行原有加分政策。
(三)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
二、竞赛类
2019年竞赛类加分分信息学和体育艺术两大类别。
信息学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为:
1.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6年9月1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止)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
2.参加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2016年9月1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止)一等奖获得者,加6分。
体育艺术类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
1.2016年9月1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止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下列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项目仅限田径、排球、游泳、健美操);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十强赛或总决赛;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总决赛;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ZSSL省中小学生游泳联赛总决赛。
2.2016年9月1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止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今年符合加分条件的比赛项目经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共同确认如下:
宁波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宁波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
3.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
2020年起,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将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具体操作办法
(一)凡属加分范围的考生,须填写《2019年宁波市直属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按表中要求加盖公章。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名单都要在学校集中公示5天,上报时间截止至5月13日。
(二)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加分登记表由宁波市侨办确认盖章后提交学校,不再另附其他证明材料;台湾省籍考生加分登记表由宁波市台办确认盖章后提交学校,不再另附其他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登记表直接提交学校,另须提供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不再加盖宁波市民政局公章。由各区教育局汇总、审核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报市中招办办理审核手续。
(三)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相应证书和相关部队师级政治部(处)、现役军人证件及有关证明,由宁波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汇总初审后,交宁波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双拥办)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市双拥办将有关材料汇总造册(附《登记表》、有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送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并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有关名单。
(四)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相应证书和相应消防支队有关证明,由宁波市消防支队汇总审核后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宁波市消防支队将有关材料汇总造册(附《登记表》、有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送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并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有关名单。
(五)体育、艺术等项目获奖有2人及2人以上的,为集体项目,涉及体艺类项目获奖加分的,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审核,涉及信息学获奖加分的,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审核后一并送市中招办登记入册。
(六)考生在政策类或竞赛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每类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分值不超过30分。
其他区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执行。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