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存量房交易新政出台!全面实行交易业务网上办
宁波发布 2018-12-07 08:43:54
为进一步助力“最多跑一次”服务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行存量房交易网上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8年11月26日起,宁波市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业务网上办理(www.cnnbfdc.com)。
网上办理与传统线下办理的几点不同
1、原先:经纪成交的存量房交易与成交价格申报(即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需前往各办理窗口申请备案。
现在: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可直接由经纪机构通过平台系统申报,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交易审核中的问题在线上即可反馈处理,避免办事群众因申报内容不符而来回奔波。
2、原先:存量房买卖合同只有《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一种。
现在: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适用于经纪成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完整版,适用于自行成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简易版,适用于自行成交)》三种,满足不同交易情形的需要。买卖双方可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不同的合同版本,使签订合同更为方便。
3、原先: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查询等业务结果,均需在纸质合同、告知单、查询结果上加盖实体印章。
现在:通过网上办理,直接由系统加盖电子签章,不易出错,更便捷。同时,通过数据共享将相关数据及PDF格式文本提供给相关使用部门,可减少办事群众在办事相关事项时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4、原先:开具家庭购房资格核查只能前往窗口办理,核查结果出具纸质证明。
现在:购房人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申请家庭购房资格核查;通过经纪机构或开发企业购买住房的,经纪机构和开发企业可以在系统平台上为购房人提供网上申请服务。核查结果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购房人可直接签订买卖合同,省却了原先签订买卖合同前需要到办事窗口办理购房资格核查的环节,省时又省事。
《通知》正式实施后,老百姓可以就近或在家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一方面节约了时间成本,一方面也避免了提交各类纸质资料。同时,房产交易自助服务机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启用,为办事群众提供家庭购房资格核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及交易合同查询等自助服务,使群众减少了窗口办理的等待时间。另外通过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存量房交易流程更加顺畅,交易风险大大降低,相关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也能做到实时利用,切实做到了便民、利民、惠民。
自2017年起,浙江省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市住建委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我市房地产市场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起手式,依托“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对各区县(市)房管部门业务指导,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相关四个服务事项全面落实“八统一”事项清单改革。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全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不断优化自身业务流程及结构,突破业务难点,提升服务质量,在“最多跑一次” 的改革热潮中实现了一次次的脱变,也收获了显著的成效。
今年4月以来,为贯彻落实四部门《关于印发〈全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土资发[2018]45号),市住建委多层次推进房产交易“最多跑一次”工作。
一是在业务上开拓创新,对外主动对接国土牵头部门,积极沟通方案,对内广泛协调各属地房管部门,多次召集座谈会议听取各方意见,优化业务流程,助力不动产登记60分钟发证的目标实现;
二是在系统建设上,高效协调外部力量,在资金和工期的双重约束下,不断改造优化自建系统,紧锣密鼓地推出自助服务和网上服务等多种途径,尤其是“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推出至今,服务范围覆盖全大市各区县(市),累积吸引经纪机构1877家,经纪人员6970人,开发商694家完成注册备案,累积挂牌二手房源257234套,成交量达73499笔,商品房在售项目976个;
三是在服务争效上,在保证房产交易安全、有序的基础上,把业务和技术的新思路、新办法转化为服务体验上的新能力,利用部门间大数据共享,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延伸,逐步实现房地产交易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等交易服务事项全程全域网上办结,实现办事群众“就近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跑”,同时通过政务网共享数据的方式减少不动产、契税等兄弟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交易数据的重复录入,提高“一窗受理”办事效率,有效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