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53,942元
结束时间2021-03-1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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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铁废料一批,重量约216200千克,起拍价53942元,保证金60000元;
2、空气滤芯、空气零件、收割机旋刀一批,起拍价396元,保证金500元;
3、乒乓球光板、乒乓球胶一批,起拍价22104元,保证金30000元;
4、电脑显示器、电脑键盘一批,起拍价27780元,保证金30000元;
5、木炭一批,重量约25160千克,起拍价91491元,保证金100000元;
6、木炭一批,重量约23960千克,起拍价87127元,保证金100000元;
7、木炭一批,重量约25320千克,起拍价92073元,保证金100000元;
8、摩托车配件,起拍价400元,保证金500元;
9、白尾鹿头骨1个,起拍价900元,保证金1000元;
10、项链、手表、表带、鞋子、手提包及T恤,整体拍卖,起拍价2925元,保证金10000元;
11、罚没三无船舶拆解权(“兴港68”),起拍价255062元,保证金100000元;
12、罚没三无船舶拆解权(“祥海568”),起拍价256999元,保证金100000元。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9时起至2021年3月12日上午9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钢铁废料一批,重量约216200千克,起拍价53942元,保证金60000元;
2、空气滤芯、空气零件、收割机旋刀一批,起拍价396元,保证金500元;
3、乒乓球光板、乒乓球胶一批,起拍价22104元,保证金30000元;
4、电脑显示器、电脑键盘一批,起拍价27780元,保证金30000元;
5、木炭一批,重量约25160千克,起拍价91491元,保证金100000元;
6、木炭一批,重量约23960千克,起拍价87127元,保证金100000元;
7、木炭一批,重量约25320千克,起拍价92073元,保证金100000元;
8、摩托车配件,起拍价400元,保证金500元;
9、白尾鹿头骨1个,起拍价900元,保证金1000元;
10、项链、手表、表带、鞋子、手提包及T恤,整体拍卖,起拍价2925元,保证金10000元;
11、罚没三无船舶拆解权(“兴港68”),起拍价255062元,保证金100000元;
12、罚没三无船舶拆解权(“祥海568”),起拍价256999元,保证金100000元。
二、拍卖方式
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竞买人资格
1、参与标的1的竞买人须为全国范围内注册的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的钢铁生产企业或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并列入公告名单的废钢铁加工的企业。
需提交的申请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或公告名单等相关资料。
需提交的申请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拆解场地情况说明(拆解场地的位置、基本情况说明等能够证明满足船舶拆解需求的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竞买人应对提供的证件真实性及未经审核的竞买等行为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展示看货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网上展示时间:自2021年2月25日9时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2、现场看货时间:为做好防疫工作,由拍卖公司统一安排看货,请竞买人于2021年3月5日下午5时前必须联系拍卖公司预约看货。具体看货地点和时间以拍卖公司通知为准。预约电话:18069007760、15906627640。
3、参与标的10的竞买人看货,必须在2021年3月9日16时前缴纳保证金后与拍卖公司联系,拍卖公司确认后方可预约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看货,否则将不予安排看货。
现场看货地点:标的1-9存放于宁波大榭松兰山路2号海关仓库;标的10存放于宁波马园路89号(宁波海关大楼);标的11存放于宁波象山;标的12存放于宁波奉化。
4、因新冠病毒疫情防护需要等原因,经标的物保管仓库确认身份后方可看货,未提前预约的一律不予安排看货。看货人必须自行准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并遵守宁波市政府及仓库关于疫情防护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五、参与竞买手续
1、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在标的详情页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2、参与标的1、11、12的竞买人须在2021年3月5日下午5时前将竞买人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发送(可添加手机微信18069007760后进行发送)至拍卖公司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看货、交纳保证金并参与竞拍,如因超时提交、提交的资料不清晰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5时前线下缴纳拍卖保证金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参与标的1、10、11、12的竞买人需同时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承诺书后方可参与竞拍。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罚没三无船舶拆解权的拍卖保证金转为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将不计息退回。
5、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中拍平台账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前往拍卖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宜
1、由于标的物的特殊属性,经过一段时间存放后,部分标的物可能存在数量或重量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和瑕疵,且标的包装袋上所印刷的重量等相关信息均不确定是否代表其实际情况。因此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公司及委托人对其品质不作任何瑕疵担保。竞买人需认可标的的全部实际现状及从看货后到提货这一时间段子现有库房正常存放情况下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2、标的以存放现场展示期间所展示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外观、质量、品牌、成色、品质以现状为准,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磨损、划痕、污渍、缺少配件、内外包装或与原包装上印制不符等情况),网络上传图片可能因摄像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照片上如果没有配件、包装的,即无法提供相关配件、包装等。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对标的物品质自行确认。竞买人如无法充分勘察标的物的,应充分考虑购买风险,谨慎参与竞买。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当天下午5时前支付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金额后)和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额5%计付)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同拍卖保证金账户)。本次拍卖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和税费。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成交款无法出具发票。
4、标的1钢铁废料仅限买受人自用,不得转卖,且废钢的运输、生产等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11、12的买受人应按协议约定实施拆解工作,不得将未拆解或未经海关拆解验收的罚没三无船舶及相关设备配件流入社会市场、挪作他用。三无船舶的提货要求: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和委托人签订《宁波海关委托拆解罚没“三无”船舶协议》。协议完成签订后,买受人凭委托人出具的提货单(出库单)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船舶保管场所提货,并按照协议要求完成船舶拆解工作。买受人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18069007760、15906627640、0574-87715615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八、公告发布网址
宁波海关门户网址:http://ningbo.customs.gov.cn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hengpw.com
2021年2月2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本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9时起至2021年3月12日上午9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宁波海关委托的涉案财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及瑕疵声明
1、拍卖标的:钢铁废料、空气滤芯、空气零件、收割机旋刀、乒乓球光板、乒乓球胶、电脑显示器、电脑键盘、木炭、摩托车配件、白尾鹿头骨、项链、手表、表带、鞋子、手提包及T恤、罚没三无船舶拆解权等(具体清单详见中拍平台)。
2、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并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详尽的说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实际外观、质量、品牌、成色、品质、型号以现状为准,标的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磨损、划痕、污渍、缺少配件、内外包装或与原包装上印制不符等情况),上传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同时,拍卖标的照片上如果没有配件、包装的,即无法提供相关配件、包装等,拍卖人不排除个别标的信息介绍不准确的情况,故敬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核实标的,详细阅读竞拍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放弃核实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竞买人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价,视为已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认可该标的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拍卖人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包装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
3、由于现场存放条件的限制,钢铁废料和木炭可能存在无法查勘全部标的的风险,该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标的物进行现场看货,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实地看货,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确认存在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所有数量均仅供参考,以实地看货为准,不得以数量多少为由要求退货退款。未看货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风险。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拍卖人及委托人均不作任何质量和市场流通保证,均无法提供售后服务且不接受买受人任何理由的退换货要求。
5、交付:拍卖成交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委托人出具的出库通知单即视为交付完成。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价款,余款及佣金(成交价的5%)应当在拍卖成交当天的17:00前支付至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并在转账过程中,将自己名字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买受人须于2021年3月17日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7、买受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佣金后,委托人向买受人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提货手续。买受人须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提货手续并清运完毕,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钢铁废料:仅限买受人自用不得转卖,且废钢的运输、生产等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罚没“三无船舶”:
①竞买人须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申请资料,且保证在船舶拆解期间,其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等证件合法、有效,并在报名时提供拆解场地情况说明(拆解场地的位置、基本情况说明等能够证明满足船舶拆解需求的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竞买人一经报名并参加竞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并视为接受 《宁波海关委托拆解罚没“三无”船舶协议》全部内容。
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代为买受人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内。缴纳款项后,买受人在后续拆解罚没“三无”船舶中不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买受人按约定完成拆解罚没“三无”船舶情况下,委托人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待船舶按协议规定拆解完成后由委托人直接退回买受人,不计利息。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③买受人应按协议约定实施拆解工作,不得将未拆解、未经海关拆解验收的罚没“三无”船舶及相关设备配件流入社会市场、挪作他用。
④竞买人出价时需综合考虑标的物的残值和其运输、清舱和拆解等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出价应为标的物残值扣除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后的净值。
⑤移交方式:买受人须于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宁波海关委托拆解罚没“三无”船舶协议》。协议完成签订后,买受人凭委托人出具的提货单(出库单)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船舶保管场所提货,并按照协议要求完成船舶拆解工作。买受人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拍卖标的均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标的以存放地现场展示期间所展示的现状为准;标的图片可能存在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标的,详细阅读竞拍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放弃核实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竞买人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价,视为已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认可该标的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四、拍卖方式
通过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中拍平台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最高应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拍卖流程
阅读拍卖公告和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货(钢铁废料标的需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方可预约看货)→中拍平台注册报名→线下缴纳参拍保证金→参与竞拍→竞买成功→线下缴纳尾款和佣金→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线下提货。
六、标的物的展示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网上展示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拍卖结束时止。
2、现场看货时间:
①由拍卖公司统一安排看货,请竞买人于2021年3月5日下午5时前必须联系拍卖公司预约看货。预约电话:18069007760、15906627640。(具体看货地点和时间以拍卖公司通知为准)。
②现场展示地点:标的1-9存放于宁波大榭松兰山路2号海关仓库;标的10存放于马园路89号(宁波海关大楼);标的11存放于宁波象山;标的12存放于宁波奉化。
③因新冠病毒疫情防护需要等原因,经标的物保管仓库确认身份后方可看货,未提前预约的一律不予安排看货。看货人必须自行准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并遵守宁波市政府及仓库关于疫情防护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④参与标的1、11、12的竞买人须在2021年3月5日下午5时前将资料(按拍卖公告中规定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发送(可添加手机微信18069007760后进行发送)至拍卖人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看货、交纳保证金并参与竞拍,如因超时提交、提交的资料不清晰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4、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中拍平台账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前往拍卖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出价竞拍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2、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3、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八、本次拍卖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和税费。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成交款无法出具发票。
九、如买受人在规定时限内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竞买须知》要求未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移交方式如下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将拍卖成交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前往拍卖人签署委托人出具的提货单(出库单),提货具体时间须与拍卖人和标的物存放仓库预约(法定节假日除外)。买受人需自行前往标的物存放仓库提货并于提货有效期内(以《出库单》上日期为准)提清全部标的物。提货有效期内仓储费由委托人承担,除此外提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等)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项目由买受人与存储场地自行协商,与海关无关。
2、买受人签署《出库单》后方可实施提货作业,《出库单》签署后即视为交付完毕,与标的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3、提货时买受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提货,请提供《授权委托书》、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提货人身份证原件。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物拍卖人与委托人均不提供及代办理快递、邮寄等服务。
4、提货有效期结束后委托人不再与仓储企业存在委托保管关系,同时也不再承担标的物的相关责任及风险。买受人如逾期未提取标的物,产生的仓储费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的运输、生产、经营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提取、转让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宁波海关委托拆解罚没“三无”船舶协议》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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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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