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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
2月5 日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权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 2024-02-0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2-04 16:00:00

报名已结束

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权

成交价 3,840,000 出价人:A6FDF92

结束时间2024-02-05 10:00:00

  • 起 拍 价:¥3,840,000
  • 保 证 金:¥1,000,000
  • 竞价周期:1小时
  • 加价幅度:¥10,000
  • 延时周期:2分钟/次
  • 保留价:
本标的拍卖已成交!

1人报名

913次围观

  •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出价并且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 联系咨询方式: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574-87810772、0574-87715615(网络技术支持)
  • 拍卖师发言
  • 暂无拍卖师发言
标的物介绍
  • 拍卖标的:

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权,厂址位于宁波象保合作区启动区西北角(盐场北河以北), 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附加设备,具体详见拍卖须知),租赁期限:5年,第四年、第五年在前3年基础上上浮5%,年租金起拍价:384万,保证金:100万元。注: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设备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 2月5 日上午9:00-10: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权,厂址位于宁波象保合作区启动区西北角(盐场北河以北), 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附加设备,具体详见拍卖须知),租赁期限:5年,第四年、第五年在前3年基础上上浮5%,年租金起拍价:384万,保证金:100万元。注: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设备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竞买条件及要求

1、合法存续的,企业设立时间一年以上,近三年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受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情况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

2、竞得人为非区内企业的须在竞拍后1个月内在宁波象保合作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并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3、竞买人经营范围应具有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砂石的制造、加工业务中的一项或多项,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

三、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 1 月 31 日前预约看样,有意竞买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等相关证件,实地踏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名参加拍卖。电话:15168150877(柴女士)。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

五、报名办法:

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申请参拍报名。并于2024年 2 月 4 日16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拍卖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

六、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电话:89384362

七、联系地址电话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0574-87810772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 1 月 23 日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租赁权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二、拍卖时间:2024年 2 月 5 日上午9:00-10:00(延时除外)。

三、拍卖概况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权,厂址位于宁波象保合作区启动区西北角(盐场北河以北),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商品混凝土搅拌楼设备1台套、沥青混凝土搅拌楼设备1台套、石料破碎整形设备1台套,租赁期限:5年,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在前3年基础上上浮5%,年租金起拍价:384万,保证金:100万元。    注: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设备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四、竞买条件及要求:

1、合法存续的,企业设立时间一年以上,近三年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受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情况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

2、竞得人为非区内企业的须在竞拍后1个月内在宁波象保合作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并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3、竞买人经营范围应具有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砂石的制造、加工业务中的一项或多项,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

五、报名办法:

1、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申请参拍报名。并于2024年 2 月 4 日16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拍卖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

2、简易流程:实地看样—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申请书》—申请参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出价)。

六、竞买办法:

1、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2、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3、竞买人凭账号、密码及时登录诚拍网参加本次竞拍,在2024年2 月 5 日上午9时至10时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根据网络拍卖会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2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再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5、网络在线拍卖会规定时间内有效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6、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只有一位竞买人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4年2 月 6日17时前凭报名时提交资料的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

8、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其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成交款租房押金及佣金支付:

1、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协议》,《租赁协议》详见本《租赁权竞买须知》附件,为本《租赁权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2、买受人须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买受人(承租人)须在《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同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或按无条件担保的履约保函格式执行)租金发票由委托人按税务和单位财务规定向买受人开具。

3、拍卖成交后,则拍卖人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并按实承担本次拍卖的公告费。

4、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

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在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后,余额部分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完租赁协议,并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凭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据、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本公司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八、标的移交

1、租赁标的物移交:本标的存在租赁,租赁期限至2024年2月7日,后续移交时间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承租人)进行移交,若不能按时移交的,则相应租赁时间顺延;移交时间不作为《厂房租赁协议》签订的前提条件。具体以《厂房租赁协议》为准。

2、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均由原承租人负责结清;标的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设备等。

九、标的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拍卖的土地为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2025年6月23日届满),如协议执行期间前述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无法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导致无法续期的,《租赁协议》提前自动终止,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所有后果及风险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2、本标的存在租赁,租赁期限至2024年2月7日,原承租人承诺放弃优先承租权。

3、本次租赁权拍卖仅以房屋之现状及机器设备之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原承租人新增的设施、设备等),其他均不在本次拍卖租赁范围之内,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对拍租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拍租的厂房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设施设备等以实地看样为准。拍卖人提供的面积、设施设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的拍卖成交价,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补。

5、买受人(承租方)对标的物的使用、处置、利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在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为非区内企业的须在竞拍后1个月内在宁波象保合作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并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自行察看或向有关部门咨询相关证照审批事项。

7、买受人(承租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电费、水费、通信网络费用等一切费用(包括另行开户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租方)承担,并须按时缴纳。因经营需要的工商、税务、卫生、消防、安全、环保、公安等证照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如承租方无法办妥上述证照与出租人及拍卖人无涉。

8、本次房屋租赁权的拍卖只确认买受人(承租人)及标的首年租金金额,房屋租赁的具体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协议为准。对租赁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和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9、买受人(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标的物出租、抵押、质押、抵债等行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出租第三人使用等。

10、本《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权竞买须知》未约定的事项以后附《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协议》约定为准,请竞买人仔细审阅本竞买须知的附件及所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一、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权竞买须知》、《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协议》、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了解以上文件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不认可或者不了解相关内容的,您可以放弃竞拍。

2、一旦进入诚拍网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我公司即视为已接受本《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权竞买须知》、《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协议》、诚拍网《用户注册协议》和《网络竞价规则》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合同、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承诺遵守本《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权竞买须知》、《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协议》、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4、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责任。

5、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6、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网站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二、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和佣金;同时,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B.买受人不能按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按时支付房屋租金以及租房押金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C.买受人不按本《《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权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四、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五、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六、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1《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加工厂租赁协议》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   日

 

 


附件:租赁协议样本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汇款运行时间

汇款金额

汇款范围

大额系统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全国

小额系统

7*24小时

小于等于5万元

全国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同城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逐个拍网络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拍卖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18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7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2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3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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