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10,500元 出价人:AF072C6
结束时间2023-03-24 11:04:05
13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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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
1、车牌号浙B32121依维柯牌等4辆二手机动车,(详细车辆清单请登录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查看)。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3年3月23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拍办法:
1、竞买人须在2023年3月23日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1000元/辆),具体详见诚拍网标的物页面相关说明。
2、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2023年3月23日17点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拍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联系电话:13780091774、0574-87712912、0574-87869880(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本公司将于2023年3月24日9:00—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经签字后,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内容,并对本次竞买行为负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办法:
1、拍卖标的: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
登记日期 |
年检有效期至 |
起拍价(元) |
1 |
浙B32121 |
依维柯牌 |
2009.11.3 |
无 |
2500 |
2 |
浙B35399 |
江铃全顺牌 |
2010.5.18 |
无 |
2000 |
3 |
浙B59588 |
粤海牌 |
2013.6.27 |
无 |
20000 |
4 |
浙BP3T76 |
大公牌 |
2014.1.27 |
无 |
2000 |
2、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竞拍办法:竞买人须在2023年3月23日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1000元/辆),具体详见诚拍网标的物页面相关说明。
4、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2023年3月23日17时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拍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6、拍卖方式:网络拍卖,以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3年3月27日17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
8、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四、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的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在《竞买须知》等资料中对标的的说明、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六、价款及拍卖佣金支付: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向拍卖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的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成交款付至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开户银行:工行东门南雅支行,帐号: 3901100919000004671,备注栏打款时先注明车辆成交款)。拍卖佣金付至拍卖人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逾期交付或不交付成交价款或拍卖佣金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税费承担及标的移交:
1、在办理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或实物移交时所发生的各项税、费及车辆拖欠或欠缴的规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在移交前因违章而产生的罚款、扣分等处罚由委托人负责解决和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全额拍卖佣金后,委托人和买受人按规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不包括原有的车牌号码),并由委托人将车辆移交给买受人。在车辆过户和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移交后的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瑕疵说明及特别约定:
1、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如网络拍卖发生故障,本次拍卖会由网络拍卖改为现场拍卖,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10时,地点:本公司拍卖厅。
2、本次拍卖的车辆为旧机动车,有可能存有车辆无法发动或不同程度的损坏情况(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后保险杠、车身破损等),拍卖仅就车辆现状进行,成交价款不以标的品质以及齐全性、使用性等差异而作退补;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车辆能否发动及零部件的齐全性不作保证,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咨询看样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的车辆保险及车辆年检均已过期,买受人对车辆过户时须按车管所有关规定自行办理交强险及车辆年检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留存相应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过户保证金,凭已经过户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证件、票据退还过户保证金。若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买受人需严格按照拍卖成交价格如实填写二手车交易发票登记表,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须符合机动车车辆上牌所在地车管部门关于机动车上牌的相关要求,因买受人无论任何原因所造成的车辆无法过户,视为违约,所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
7、车辆成交后买受人须将成交车辆过户到买受人本人名下,否则视同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2)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款或佣金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未按本《竞买须知》之所有条款履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责任,即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对部分标的物撤回、中止或暂缓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F072C6 | 10500.000 | 2023-03-24 10:59:06 |
出局 | AC2EDFB | 10000.000 | 2023-03-24 10:50:13 |
出局 | A8DFB93 | 9500.000 | 2023-03-24 10:50:09 |
出局 | AC2EDFB | 9000.000 | 2023-03-24 10:50:04 |
出局 | AA975D2 | 8500.000 | 2023-03-24 10:47:30 |
出局 | AC2EDFB | 8000.000 | 2023-03-24 10:27:43 |
出局 | A8DFB93 | 7500.000 | 2023-03-24 10:26:25 |
出局 | AC2EDFB | 7000.000 | 2023-03-24 10:25:05 |
出局 | A8DFB93 | 6500.000 | 2023-03-24 10:24:24 |
出局 | AC2EDFB | 6000.000 | 2023-03-24 10:15:31 |
出局 | A8DFB93 | 5500.000 | 2023-03-24 10:08:06 |
出局 | AC2EDFB | 5000.000 | 2023-03-24 09:48:30 |
出局 | A8DFB93 | 4500.000 | 2023-03-24 09:44:07 |
出局 | AC2EDFB | 4000.000 | 2023-03-24 09:35:12 |
出局 | A8DFB93 | 3500.000 | 2023-03-24 09:34:18 |
出局 | AC2EDFB | 3000.000 | 2023-03-24 09:11:09 |
出局 | AF072C6 | 2500.000 | 2023-03-24 09:00:45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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